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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行政机构:党政办、民政办、组织人事办、计生办、综治办、社会事务办、团委、妇联;
二、事业单位: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、财政所、劳动保障事务所、畜牧兽医站、林业站、水利站、农业服务中心、文化服务中心、扶贫站、统计站、信访室、计生站
三、镇其他单位:派出所、国土所、司法所、便民利民政务服务中心
四、办公地址:新龙场镇龙场居委会
五、联系方式:电话(传真):0859—6540006